航空物流货运飞机
 
 
 
 

服务承诺

上海东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依托东航能为您提供安全、优质、全方面的服务,我公司全体员工愿竭诚为您服务,期待您来电垂询。我公司愿成为您事业成功的助手,生活中的朋友。(虹桥机场:虹桥航空办事处。浦东机场:浦东航空货运部)联系电话:021-39858882 上门取货,公司值班客户经理手机:13817755776 13003175777
 

客服热线

  • 上海东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 电话:021-39858882
  • 联 系 人:计先生
  • 地址:上海虹桥航空货运中心
上海航空物流客服

快递法规定:无保价物品遗失,只退还运费,不予赔偿

 

快递法规定:无保价物品遗失,只退还运费,不予赔偿。针对这一规定,我们作为消费者就需要做到快递高级贵重奢侈物品应如实购买保险保价。

“无保价物品遗失,只退还运费,不予赔偿。”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合同法》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执行。商家出具的快递单据没有保价协定的,如果商家在提供服务之前或过程中未予告知,可视为无效条款。应当注意的是,在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买保险并留存相关单据等,以作为日后申请赔偿的依据。在这个角度上来说,快递高级贵重奢侈物品应如实购买保险保价。

针对快递公司人员在交付快件时,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且外包装不破损时不对内在商品质量负责的情况,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7年,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就已经规定了“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的服务程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但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还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快递这种条款显然是不正当、不合法的,消协建议消费者“不让先验货,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毁或货单不符等问题时,可以拒绝付款”。

我们做个执法守法的好公民,也要知道快递法规定:无保价物品遗失,只退还运费,不予赔偿,通过快递高级贵重奢侈物品应如实购买保险保价,确保自己合法权益得到保障。